1.大学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 2.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责任心强,踏实肯干,身体健康; 3.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4.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 5.省部级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6.能适应寄宿制学校工作特点,接受衡水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