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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司法局招聘311名,报名开启!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12 点击次数:47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和人民调解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全区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选聘专职人民调解员311名。其中区人民调解中心5名,23个乡镇(办事处、管理区)人民调解中心各2名,271个村、社区调委会各1名。

报名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但改造悔罪事迹特别突出的,需经特别批准);

2.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一般应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熟悉国家法律、政策知识,会使用电脑;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年龄在55周岁以下的成年公民;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

4.一般应在在所报名乡镇辖区内居住;

5.必须保证专职专责做人民调解工作。

聘用待遇

(一)专职人民调解员实行三年一聘用(原则同村级基层组织任期),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

(二)聘用期间,实行固定生活补贴与案件补贴相结合的方式。

固定生活补贴:

(1)村级(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费每人每年3000元。

(2)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费每人每月1500元。

(3)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专职人民调解员聘用费每人每月2000元。

案件补贴按照平桥区《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实施细则》规定的标准执行。

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19年9月10日起至2019年9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用个人申请和调委会初审,辖区政府批准,报区司法局考察公示后产生。报名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明、相关学历证书、个人简历(附照片)等相关材料,到辖区乡镇人民调委会(司法所)填写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所有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在核对完毕后退回。经调委会初审合格后,由辖区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平桥城区需经区司法局批准。所有专职人民调解员均提请区司法局考察公示。

乡镇(办事处)驻地居委员会招聘的人民调解员由各司法所调配使用。平桥城区居委会招聘的人民调解员由区司法局调配使用。

联系电话:0376-3776981    15837630055

(三)审查考核

区司法局对初步聘用人选考察后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准予聘用。各乡镇人民调委会分别与聘用人员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完善相关手续,报区司法局备案。区人民调解中心5名专职调解员及平桥城区专职调解员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初审,区司法局考察公示无异议,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签订《公益服务聘用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