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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医疗卫生招聘542人!专科及以上!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18 点击次数:498

2019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542人公告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2日8:00—4月25日17:30

笔试内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等

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

实操内容: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岗位)类别

(一)招聘计划

根据人员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漯河市中心医院(漯河医专一附院)、漯河市中心医院西城分院、漯河市中医院、漯河市二院、漯河市三院、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漯河市六院、漯河医专三附院、漯河市传染病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42名(具体招聘计划见附件)。

(二)专业(岗位)类别

根据专业不同进行分类,分别采取相应的招聘形式,专业(岗位)类别设置为:临床医学类、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类、公共类、紧缺人才岗位。(见附件表格中专业类别)

二、应聘基本条件和资格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知识、能力或技能。

4.身心健康,热爱招聘岗位工作;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计算截止到2019年4月30日。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期限,试用期、服务期未满人员。

5.2014年以来漯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考失信人员。

6.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本次公开招聘,凡涉及年龄、工作经历等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19年4月30日)

三、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门户网站(http://www.lhswjw.gov.cn/)及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www.lhmc.edu.cn/)发布招聘公告。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临床医学类、紧缺人才岗位

1.报名。由各用人单位负责组织,报名、考试等具体要求请登陆各用人单位网站查询:

漯河市中心医院(含西城分院):http://www.lhzxyy.com.cn/

漯河市中医院:http://www.lhszyy.com.cn/

漯河市二院:http://www.lhey.com/

漯河市三院:http://www.lhssy.cn/

漯河医专二附院(漯河市五院、漯河市骨科医院):

http://www.lhyz2fy.com/

漯河市六院:http://www.lhsdlrmyy.com/

漯河医专三附院:http://www.lysfy.cn/

漯河市传染病医院:http://www.lhsqy.cn/

2.资格审查。考生资格条件由用人单位负责初审,初审结果报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

(二)护理助产类、药学类、中药学、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类,公共类

1.网上报名。实行网上统一报名,应聘人员于2019年4月22日8:00—4月25日17:30登陆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考试信息”栏,点击“2019年漯河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近三个月正面免冠1寸彩色证件照,红、蓝、白底皆可,宽度约为130像素,高度约为160像素,宽高比例为1.3:1.6,jpg格式)。报名资料提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的重要依据,务必牢记并妥善保管。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19年4月25日17:30关闭。

护理助产类:岗位代码为B0001、B0002的岗位只填报专业类别,待考试全部结束后采取填报志愿的方式,填报具体单位工作岗位;其他岗位不再填报志愿,直接填报具体单位工作岗位。

药学类、中药学、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治疗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类、公共类:网上报名时考生按岗位代码选报具体岗位。

2.资格初审。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成功者的报名资料和照片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反馈初审结果。能否通过资格初审,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报名人员要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补充或更换后再次提交审查。报名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及时咨询反映,报名结束后未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应聘考生报名通过资格初审后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笔试的应在笔试前2日写出书面材料并亲笔签名后告知,不参加笔试且不提前告知的列入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考失信人员名单,今后不得参加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考试。

咨询电话:0395—5583706(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网上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在笔试开考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登录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 gov.cn)报名系统在线打印准考证(A4纸)。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笔试、面试、实操、体检时使用。

五、招聘形式

本次招聘按照“统一管理、分类考试、因岗施策、择优聘用”的原则,根据招聘的专业(岗位)类别分别采取不同的招聘形式。

(一)临床医学类、紧缺人才岗位: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由各用人单位制定招聘方案,自主组织考生报名、考试、考核,招聘方案、报名情况及资格审查情况须及时报市遴选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批准。

1.报考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或专业技术职称要求为副高级及以上岗位的考生可直接进入考核环节。

2.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经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会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认后,进入面试环节。各招聘单位在同一时间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确定。

(二)护理助产类:采取笔试、面试、实操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需要填报志愿的岗位,笔试结束后按照各岗位总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按照各岗位总招聘计划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实操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实操人员。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参加面试考生全部进入实操。

(三)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类、公共类:采取笔试、面试的考试形式,由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集中实施。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全部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按各岗位拟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达不到2:1的岗位,考生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确定为面试对象。

六、考试内容及方法

笔试、面试和实操满分均为100分。考生均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各个环节的考试,任意一场缺考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根据专业类别不同分别命题,主要测试考生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公共类专业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者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资格确认。参加笔试后取得面试资格的考生在面试前(具体时间将通过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发布),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人员报考的,提交有效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实操

1.实操主要考察考生专业技术实践动手能力

2.实操时间、地点:面试结束后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alh.lss.gov.cn)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实操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1.临床医学类、紧缺人才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2.护理助产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实操成绩×30%。

3.药学类、中药学类、检验类、影像技术类、康复技术类、口腔医学技术类、公共类。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七、聘用

(一)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用人单位办理有关手续,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咨询电话:0395—5583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