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优先征集政策
1.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大学生为重点征集对象,其中高校新生应当在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所在地参加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参加应征。
2.报名方式:关注井进入微信公众号“河南征兵”点击下方“我要报名”或登录“全国征兵网https://www.gfbzb.gov.cn”报名应征。
3.报名时间:
上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女兵:当年1月1日至当年2月10日
下半年男兵:上年12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女兵:当年7月1日至当年8月10日
二、学费资助及优待政策
4.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军士(原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
5.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6.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其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7.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在读学生(含应届毕业生)每人一次性给予5000元生活费补助。在学校所在地入伍的由学校发放,回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由批准入伍地县(市、区)征兵办公室发放。
三、升学优惠及激励政策
8.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9.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可申请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退役大学生十岳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十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1.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自2022年专升本招生起执行。
12.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13.对河南省内高校上半年被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的,学校准予毕业,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相关待遇。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应征入伍后,有条件的可以参加原学校组织的函授或自学原专业课程,经部队批准可以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
四、复学政策
14.高校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15.经学校同意,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16.退役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等课程,可直接获得学分。
17.退役复学大学生士兵,复学当年综合测评德育分加10分。
五、在部队选拔培养政策
18.符合条件的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含毕业学年入伍,服役期间取得的),入伍1年半以上,可选拔为提干对象。19.参加全军统一考试,录取到有关军队院校学习。
20.优先选取士官。
21.参加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六、退役后技能培训政策
22.面向自主就业退役土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和学分银行制度,建立学习成果认积累和转换机制,按规定享受培训资助。河南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住宿费、技定、能鉴定费)培训,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
七、退役后就业服务政策
23.退役后一年内,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可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
24.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25.乡镇补充干部、基层专职武装干部配备时,注重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招录;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面向服役基层项目人员定向考录的职位。河南省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务出现空缺时,在本单位编制员额内,根据乡镇编制有关管理办法,主要从退役大学生士兵中单独组织招录,报名数量不足时可招录其他人员。全省政法干警招录时,安排一定比例用干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
26.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求职就业渠道。
27.河南省退役大学生士兵参加公务员考录的优先招录。参加省、市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5分;参加县级、乡镇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28.河南省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和国有资产占主导的企业)招工时,安排不低于20%的比例用于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