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人数
此次共计划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12名。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符合有关政审条件;
2、自愿从事书记员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文化学历(法律类专业的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4、要求驻马店市常住户口(含所辖县、区)。年龄在18周岁至30周岁(1990年11月1日至2002年11月1日期间出生)之间;
5、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残疾,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治安处罚或刑事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法院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3日-17日。
2、报名地点: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中院办公楼14楼政治部2330房间)
3、报名方式:报名者携带下列材料现场报名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正面彩照2张。
4、报名者提前下载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初审合格后按要求参加相关测试及考察。填写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5、本次招聘除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发布招聘公告外,其他有关事项均通过市中级法院网站(http://zmdzy.hncourt.gov.cn/)进行发布。
四、考试和考察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及人民警察录用考察政审的有关规定进行。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按照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管理及待遇
根据考试及考察情况择优确定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
联系部门: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人事处
联系电话:2166750
附:驻马店中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