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近期新成立青少年近视防治中心,精神卫生心理咨询中心,精神卫生科三病区和PCR实验室,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县卫健委同意,医共体党工委办公会研究批准(新医共党【2020】2号),我院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39名,具体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思想素质与业务素质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学历层次与实际能力相结合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人员可以报名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法律法规;
3.身体健康、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符合招聘职位的专业要求和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有参与非法集资、非法上访、涉黑涉恶、刑事案件等违规、违纪行为及诚信不良记录的;
4.乡镇卫生院在编人员不得报名;
5.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职数及要求
1.临床医学专业:10名,要求统招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有医师资格证或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可适当放宽;
2.护理专业:25名,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护士资格证或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形象好、气质佳。年龄要求:不超过30周岁,出生年月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3.医学影像专业:2名,年龄35岁以下,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资格证者优先;
4.医学检验专业:1名,年龄35岁以下,要求统招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有资格证者优先;
5.文秘人员:1名,有一定的写作能力,年龄35岁以下,要求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公示、试岗、聘用等程序。招聘信息通过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网站、公众号等多个平台发布。
(一)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9日至2020年11月11日。
2.报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报名地点:县二院三号楼四楼人事科,联系电话:0379-67266716。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县二院人事科、纪检监察室等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应聘者本人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学历认证报告、执业证、资格证及其它能够证明本人工作能力和水平的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张近期2寸免冠照片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审查后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医院将通知到本人,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
3.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笔试:笔试为一套综合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内容为医学专业基础知识。
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分专业进行面试,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低于1:2时,按实际笔试人数进行,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主要考查其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沟通协调能力、分析能力、职业态度及相关专业知识等。
2.按百分制将笔试、面试成绩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并根据综合成绩进行排名。
3.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与标准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再次进行资格条件复查,如有体检或审查不合格者,则按综合总成绩的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1.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将在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公示。
2.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公示7个工作日。
六、试岗
经公示无异议的,到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进行试岗,试岗期限为两周。
七、聘用与解聘
试岗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院内聘用手续。试岗期内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
八、待遇
聘用人员待遇按照新安县第二人民医院相关政策执行。
九、招聘纪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面试,择优聘用。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招聘过程中,报名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经发现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