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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全科医生66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9-02 点击次数:491

郑州二七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6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我区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根据省、市关于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系列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岗位数量

2020年我区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2人,所需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服务单位为二七区侯寨中心卫生院;计划特招医学院校专科毕业生4人,所需专业为:临床医学专业,服务单位为二七区马寨镇卫生院。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愿意长期扎根基层医疗机构,为基层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3、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需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专业,本科毕业生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专科毕业生需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学历。

4、年龄40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5年内曾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的在校生、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二七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erqi.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招聘的有关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1日-9月14日

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二七区政务服务中心11楼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科1107房间(郑州市二七区赣江路与行云路交叉口向东50米路北)。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认证、相关资格证件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板彩色照片1张以及《二七区特招医学院校大学生报名表》2份(表格可在二七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打印)。

(三)资格审查

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报名结束后,报名人员可登录二七区人民政府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

1、专科毕业生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占考试成绩的50%,面试占考试成绩的50%。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医学基础常识,笔试成绩的50%计入测评总分。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分数的50%计入测评总分。

2、本科毕业生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考核专业技能和综合素质。

考试成绩在二七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河南省医技从业人员资格申请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招聘岗位人数择优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品质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3)因体检等原因出现个人自动放弃或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参加考试的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六、录取聘用

1、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考试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不纳入事业单位编制。

2、试用期自报道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

另: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在聘期内的管理和待遇按照《关于转发河南省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郑卫〔2015〕142号)及《关于转发河南省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补充意见的通知》(郑卫〔2016〕128)文件精神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二)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五)本方案由二七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二七区特招医学院校大学生报名表》

咨询电话:0371—68970030


公告网址:

http://www.erqi.gov.cn/notice/3874822.jhtml#s


02




郑州市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32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到乡级医疗机构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特招计划

2020年中牟县计划特招18人,中原区计划特招4人,二七区计划特招6人。(具体招聘计划、专业要求、待遇保障以各地实际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二、特招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对于到乡镇卫生院的医学专业本科生不再参加笔试,直接通过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特招对象和条件

(一)特招对象

应届和往届普通高等医学院校毕业生(含本科生、专科生),往届毕业生不受毕业年限限制。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性别、年龄等限制。

(二)特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

4.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级基层医疗机构工作,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

5.身体健康。

四、招聘方式和方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全市招聘公告。2020年9月,各县(市、区)卫健委结合实际发布本地招聘公告,公布在本地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并负责开展具体招聘工作。

五、咨询电话

中牟县卫健委:0371-62156190

中原区卫健委:0371-56560956 67892965

二七区卫健委:0371-68970030

特此公告。

2020年8月31日


公告网址:

http://wjw.zhengzhou.gov.cn/tzgg/3876308.jhtml


03




郑州市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8人公告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4〕161号)、《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招聘特岗全科医生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20年郑州市计划招聘特岗全科医生32人。其中新郑市5人,登封市3人,荥阳市4人,中牟县4人,中原区4人,管城区9人,惠济区3人,聘期4年。(具体情况以各地实际发布的招聘公告为准)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核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特岗全科医生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过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生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4.县乡两级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医师。

5.贫困地区招聘对象可放宽至经过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的全科执业助理医师。

鼓励城市业务水平较高、身体状况较好的退休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应聘,补助水平参照特岗全科医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

3.有无私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志愿到乡镇卫生院工作4年。

4.身体健康。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和方法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全市招聘公告。2020年9月,各县(市、区)卫健委结合实际发布本地招聘公告,公布在本地县(市、区)政府网站“公告栏”或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微信公众号,并负责开展具体招聘工作。

五、待遇保障

(一)服务期内,中央和省级财政按年人均不低于6万元的标准安排岗位津贴,特岗全科医生年度考核合格后发放。

市财政按照人均1万元的补贴标准,在招聘后次年一次性拨付特岗全科医生岗位津贴,由签约单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发放。

(二)特岗全科医生在服务期内纳入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管理,享受所在乡镇卫生院同等岗位职工的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社会保险。

(三)对招聘到乡镇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乡镇卫生院为其提供必要的周转住房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四)职称晋升时,在乡镇卫生院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享受一次提前一年晋升职称的优惠政策;晋升高级职称时,外语和论文不作硬性规定。

(五)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到全科主治医师岗位。

六、履约要求

特岗全科医生聘期四年。

七、咨询电话

新郑市卫健委:0371-56920253

登封市卫健委:0371-62832781

荥阳市卫健委:0371-64651126

中牟县卫健委:0371-62156190

中原区卫健委:0371-67892965、56560956

管城区卫健委:0371-66245924

惠济区卫健委:0371-63639120

特此公告。


公告网址:

http://wjw.zhengzhou.gov.cn/tzgg/3876313.j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