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焦作高新区(示范区)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133名,其中区直单位91名,乡(镇)、街道42名。具体岗位、专业详见附件。
二、招聘资格及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报考区直单位岗位的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报考乡镇(街道)岗位的要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面向社区(在我区所属社区工作满3年以上)工作人员定向招聘的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面向我区现在岗“大学生村干部”定向招聘的岗位,年龄不限。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含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正处于禁考期的;
5、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任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办法
招聘采取“两轮面试”、体检、考察等方式进行。
(一)报名
1、网上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0年7月21日9:00至7月23日17:00期间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3)及相关材料的扫描件统一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jzssfqgkzp@126.com。压缩包和报名登记表以“(XXX)报考单位名称+(XXX)岗位代码+(XXX)姓名”命名,发送时请填写上邮件主题“(XXX)报考单位名称+(XXX)岗位代码+(XXX)姓名”然后上传附件(压缩文件)。
相关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函(应届毕业生)、各类证书、奖励表彰等。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专业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参照《河南省2020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设置指导目录》进行认定。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有效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根据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非定向类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低于3:1的,相应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3、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非定向类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根据学历学位、毕业院校、获得奖项、工作经历等情况综合分析衡量,原则上按照不低于招聘岗位1:5的比例择优确定首轮面试人选。定向类招聘岗位直接进入首轮面试。
(二)面试
进入首轮面试人员按通知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示范区行政服务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窗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到指定地点统一参加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为主,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根据首轮面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确定参加第二轮面试人员。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应试者参加面试前应接受健康码查验及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及体温测量合格的方可参加面试。应试者进入考点要服从现场管理,按要求佩戴口罩,注意保持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第二轮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第二轮面试成绩相同的,按照首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两轮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加试面试,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体检。
第二轮面试人员实际参加人数达不到1:2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达到80分以上的,方可进入体检。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若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3、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和道德品质等情况。被考察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应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聘用
根据面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焦作高新区(示范区)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属在职的(含实行人事代理12月以上并缴纳养老保险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不经允许自行解除聘用合同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任制,不纳入编制管理,薪酬待遇按照焦作高新区(示范区)管理体制与人事薪酬制度改革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违反招考规定的,随时取消考试及聘任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相关事项及信息发布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面试、体检的,均视为自愿放弃相应资格。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焦作高新区(示范区)网站(http://www.jzgxq.com)作为此次招聘工作的指定网站,有关招聘信息及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发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应及时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公告和信息,因本人没有及时查看公告和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本公告由焦作高新区(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391-356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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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焦作高新区(示范区)招聘区直单位聘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3).xls
附件2 焦作高新区(示范区)招聘乡镇(街道)聘任制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xls
附件3 焦作高新区(示范区)招聘聘任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焦作市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