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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5-21 点击次数:481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规定,我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5名,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中心简介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2003年经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成立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中心内设行政管理机构6个、业务机构9个。

主要任务:负责开展传染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疾病等重大疾病的流行病学监测,制定并实施预防控制对策;进行与疾病预防控制有关的环境、学校卫生等卫生学监测;参与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规划等的制订;参与调查处理重大传染病疫情、不明原因疾病以及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重大公共卫生问题;实施预防接种,负责预防用生物制品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人员技术培训和技术指导;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承担相关卫生检验、鉴定、技术审核和卫生学评价;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及有关公共卫生信息的报告、管理及预测、预报;向社会提供相关的预防保健信息、咨询服务等。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方针政策;

3.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拟招聘岗位工作;

4.身体健康;

5.一般应为2019、2020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要求

详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中心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班子领导为成员的公开招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分管人事领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人事处、纪检监察室等相关部门组成。

(二)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分别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hrss.henan.gov.cn)、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网址http://www.hnwsjsw.gov.cn)和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enancdc)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5月20日至5月28日。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网上报名

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将《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电子版以“申报岗位+姓名”命名发送至邮箱hncdcrsc@163.com。《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enancdc)。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至6月4日。

2、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须携带网上打印的《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各阶段毕业证及学位证、资格证、执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3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现场确认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身份证等原件当面验证后即归还本人,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确认报名资格有效。

现场确认时间及地址:2020年6月5日至6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周六周日正常休息),郑州市农业南路105号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410房间。

重要提示:招聘工作中具体事宜,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若本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造成后果,责任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符合报名资格审查条件的人数比例低于1:3的,相应缩减该招聘岗位人数。

联系电话:0371-68089227    朱老师。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均为100分制,按比例形成最后综合成绩。考试工作在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下,由我中心具体组织实施。博士研究生应聘博士岗位不参加笔试,直接进行面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与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和地点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根据笔试成绩各岗位分别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

笔试成绩、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enancdc)公布。

2.面试。

由中心招聘考核专家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综合素质水平、专业知识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处事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敬业奉献精神及团队精神等。

参加面试的人员需在面试开始前15分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面试候考区。

面试当天某岗位因人员缺考形不成竞争,取消该岗位招聘。某岗位有人员缺考,但仍能形成竞争的,面试继续进行,未到场人员成绩视为零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列为体检对象。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申报博士岗位的博士研究生的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4. 面试环节将全程录音录像。面试成绩于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结束的当天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henancdc)公布成绩及排名。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我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考试成绩相同的,进行面试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由我中心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对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经核实取消应聘资格。考察不合格不再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人员,拟聘用名单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经省人社厅审核同意后,在省人社厅网站、卫生健康委网站、中心微信公众号(henancdc)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其待遇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经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审核同意并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纪律与监督

中心纪检监察部门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监督电话: 0371-85961102(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0371-68089293(中心纪检监察室)

 

附件1: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附件2: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一览表

岗位

专业(方向)

人数

学历

备注

公共卫生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营养与食品卫生

3

博士研究生

1.学历要求:博士、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2.专业要求:最高学历专业要与报考专业一致。

检验

微生物学

1

博士研究生

公共卫生

流行病卫生统计学、公共卫生、环境卫生、健康教育

19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卫生事业管理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检验

分子生物学、病原微生物学、微生物学

8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医学检验、临床检验诊断学

3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传播

应用传播学专业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编辑

影视编辑专业

1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

4

本科及以上

公共卫生

公共卫生         预防医学

2

本科及以上

中文

汉语言文学       秘书学

1

本科及以上

电气工程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1

本科及以上

 

附件2: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应聘岗位                              专业(方向)

一、申请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籍贯


民族


本人照片

职称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


攻读学位


专业名称


导师姓名


培养方式


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健康状况


婚姻状况


电子信箱


联系电话


二、学习及工作简历

起止时间

所在学校

专业

学位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起止时间

所在单位

从事专业

工作岗位

年月—年月




年月—年月




曾担任职务

(注明起止时间)


是否同意调剂到

其他专业


外语能力

(语种/级别)


计算机能力/级别


个人优势


学位论文情况

本科论文题目


硕士论文题目


博士论文题目


个人声明:本人保证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因填写不实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签名:




























http://wsjkw.henan.gov.cn/2020/05-20/15017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