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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日开始报名!选聘事业工作人员95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10-21 点击次数:559
主要内容

新乡县乡镇机构公开选聘调剂事业工作人员95人公告

报名时间:10月22日至23日

报名地点: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房间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乡镇和街道机构改革的意见》(豫办【2019】10号)、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县乡镇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新办文【2019】86号)和中共新乡县委、新乡县人民政府《关于新乡县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新发【201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为了用好用活现有人员编制资源,努力实现编制资源使用效益的最大化,现将新乡县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聘调剂事业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和报名条件

(一)选聘对象

新乡县县直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事业自筹人员(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2016年2月22日之前进入县生态环境分局所属事业的自筹人员除外,2016年2月22日之后进入县生态环境分局所属事业的自筹人员可以报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男50周岁以下(1969年7月1日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4年7月1日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或以上等次;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人员;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新乡县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聘调剂事业工作人员,共计划为新乡县各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选聘事业工作人员95人。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考试及考察等后果自负。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22日至2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房间,联系电话:0373—5618508。

3、报名办法:报名人员需持有效身份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交原件)。报名时填写《新乡县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聘调剂事业工作人员报名表》一份。

4、资格审查:本次选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选聘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选聘资格。

对资格条件审查合格的人员,由中共新乡县委编办审核在编情况,由工作人员填写《新乡县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聘调剂事业工作人员报名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考试

1、领取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10月2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凭个人身份证到新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20房间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

2、考试方式: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和实际分析判断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

3、加分事项:按照《国务院 中央军委关于2013年士兵退出现役工作的通知》(国发〔2013〕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军区关于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2号)文件规定,服役满12年退役士兵安置到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和2016年2月22日之前进入县生态环境分局所属事业的自筹人员除外),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考试成绩加5分;其他退役安置士兵,报名参加本次考试,考试成绩加2分。

(四)考察

按照选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人员。考察采取审查档案和实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按要求进行考察。

(五)聘用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有异议且调查核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自主选择聘用乡镇,各乡镇根据工作需要确定聘用人员岗位。

选聘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间不办理调动手续。

试用期满,经县委县政府组成的考核组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乡镇纳入乡镇全供事业编制管理,或享受相关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参加选聘的人员一经聘用,须在所聘用的乡镇政府下属事业单位工作至少3年(含试用期),3年内不准跨单位流动或调出。


四、组织领导

这次招聘工作由新乡县2019年乡镇机构改革“减县补乡”公开选聘调剂事业工作人员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报告,需要有关部门、单位支持配合时,无条件予以配合。

五、纪律要求

(一)按照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第55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二)充分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考试、考察、聘用结果予以公示。县纪委监委将进行全程监督。

(三)招聘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政策规定,严格遵守招聘程序。对违纪、失职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四)应聘人员要自觉遵守招聘工作规定和纪律,听从安排,服从分配,否则按自动放弃资格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