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04号)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经上级批准,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责任心强、持有我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放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经过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热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服从分配并及时到岗工作。
(三)口齿伶俐,普通话标准,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有一定的计算机应用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6日—10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2、报名地点: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七楼726房间(郑州市二七区解放西路81号)。
3、资格审查:
(1)报名者本人须持身份证、户口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免冠照片4张。
(2)报名现场进行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试时间、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公示
1、体检:按照成绩评定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根据招聘名额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2、公示:对拟聘人员将在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四)培训和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须参加郑州农村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中心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可上岗工作。
三、公益性岗位待遇和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岗位补贴(不含个人应缴社会保险费)。
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由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考核,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等其它事宜。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委将对本次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371—67185351。
报名咨询电话:0371—67177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