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我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12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及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共计12人,派往中牟县人民法院。
书记员6名,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学相关专业;或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仅限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管辖区域内。
法官助理6名,不限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需持有司法A证,35岁以下(198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仅限户籍所在地为河南省管辖区域内。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作风过硬,吃苦耐劳,道德情操好,纪律观念强,服从分配;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及任职资格要求;
6.聘用后能按照服务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7.具有拟招聘专业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人员,或被开除团籍、高校学籍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其他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有吸毒史的;
6.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的;
7.现役军人、高等院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8.被列入严重失信人员名单的;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10.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自2019年9月19日起,在微信公众号“东工HR”及相关招聘平台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两种方式。
2.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东工招聘就业服务大厅(中牟县城区官渡大街与建设路向南100米路西二楼)
(3)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②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1份;
④近期一寸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4张;
⑤自由格式个人简历1份;
⑥现场填写并提交《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牟县人民法院》;
⑦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需提供现在职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3.邮件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9年9月19日起至2019年10月5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符合条件的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到邮箱HEIC2010@163.com,报名材料打包成文件夹上传,文件夹及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中牟县人民法院+专业,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
(2)报名所需材料:
①详细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中牟县人民法院》,考生可登录邮箱DGHR2010@126.com,密码:dg123456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考生也可拨打咨询电话,联系工作人员将电子版报名登记表发至考生本人邮箱;
②本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
③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及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
④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报告截图;
⑤近期一寸彩色照片电子版;
⑥自由格式个人简历电子版;
⑦在职人员报名参加本次考试的,需提供现在职单位签字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
4.咨询电话:0371—62108821。
5.报考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只采取现场报名和邮件报名两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等其它方式报名。
(2)报名截止后,根据报名情况,经公司研究同意后,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对各岗位的招聘名额进行调整或核减。
(3)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应做出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专业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报名时应做出诚信承诺,若被聘用后无法按时入职报到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录入诚信档案等),由考生本人承担。
(5)招聘期间的通知、成绩等均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考生要保持关注“东工HR”发布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畅通,凡因通信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情况将随时取消其考试成绩;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程序
(一)笔试
1.笔试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所有考生。
2.准考证打印:《笔试准考证》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考生本人报名邮箱或报名时登记的邮箱,考生可登录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东工HR”通知。
3.笔试形式:本次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以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分岗位排名。
4.笔试内容:法律基础知识及写作,笔试时间120分钟。
5.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需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二)成绩公布
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三)面试
1.面试资格:
书记员岗位: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
法官助理岗位:所有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布。
2.准考证打印:所有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可登录报名邮箱自行下载并打印《面试准考证》,具体打印时间详见微信公众号“东工HR”通知。
3.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
4.面试时间: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详见《面试准考证》。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需持《面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
5.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在面试结束以后当场宣布。
6.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分岗位排名,考生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五、体检及递补
1.体检资格确认: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总成绩入围名次出现末位并列,不能按照招聘名额确定体检入围人员时,按照并列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由公司统一组织带队,体检费由考生个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3.因以下情况造成的缺额,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且递补人员体检、考察合格的,视为递补有效。
(1)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拟录取人员放弃体检资格的;
(3)体检合格后放弃入职的;
(4)逾期未报到的;
(5)试用期考察不合格的。
六、公示
通过体检的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微信公众号“东工HR”公示,公示期三天。
七、聘用
1.此次招聘人员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制,聘用人员与承接主体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接到被聘用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逾期未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接受服务单位的综合培训,试用期满后由服务单位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聘用人员的业务能力、工作态度、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诚信情况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工资:试用期工资2000元/月,试用期合格后书记员岗位应发工资调整为247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法官助理岗位应发工资调整为3420元/月(含个人承担社保部分),转正后根据岗位工作完成情况,发放相应绩效工资。
4.社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5.被聘用人员在聘用期内不履行合同或违反服务单位管理规定,且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
八、本次招聘全程我公司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考试用书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0371--6210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