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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特巡大队招聘特巡队员20人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9-06 点击次数:567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标准,公开招录,择优聘用。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退伍军人优先)。

2、高中以上学历,年龄为18周岁至28周岁(2001年1月1日至1991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

3、身高要求175cm(含)以上。

4、体重要求75公斤以下。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政治安全活动的;

6、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程序

1、发布公告: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pdszyrl)发布招录公告。

2、提交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供下列相关材料,由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本人页)(2份);

(3)学历证复印件(1份)

(4)退伍证复印件(1份)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1张;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需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

4、报名地点:平顶山市中业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一楼大厅1号窗口(平顶山市新华区园林路北侧鹰皇花园小区10号楼2单元1层104铺)。

5、咨询电话:2090000 2978750 16637551059

五、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招聘资格,弄虚作假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六、录用后的用工形式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后,予以录用,实行劳务派遣的用工形式,与中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新华区特巡大队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统一分配。

七、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在新华区特巡大队辅助性岗位上工作,薪酬待遇与现行特巡队员标准执行。按国家相关规定缴纳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