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根据《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规定,现将公益性岗位开发及招聘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2人。
二、招聘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鹤壁户籍,处于未就业状态;
2.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需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需有三次及以上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求职记录。三次及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求职记录需在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之后;(注:所有认定手续需在本次公告发布日期之前完成)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现象;服从组织安排,吃苦耐劳,乐于奉献;
4.身体健康,适合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工作需要。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享受过公益性岗位(基层平台)待遇满3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5.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报名应聘的。
三、报名办法及要求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包括:首页、第七页就业援助卡、第十页接受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情况、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并填写《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
3、报名同时通过就业系统现场录入相关基本信息。
4、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岗位情况
(一)中共鹤壁市委办公室
1.招聘岗位:办公辅助8人
工作内容:辅助性工作
招用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文秘类、计算机类专业优先考虑,年龄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二)鹤壁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
招聘岗位:
1、市长热线接线员3人
工作内容:接听12345市长热线
招用条件:3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方法: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综合巡查人员1人
工作内容:大厅巡查
招用条件:3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方法: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3、电子监察人员1人
工作内容:负责电子监察
招用条件:30周岁以下、中专以上学历。(年龄计算方法: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三)鹤壁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招聘岗位:
1、办公辅助人员2人
工作内容:办公室日常业务
招用条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会计1人
工作内容:单位财务
招用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工作经历,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四)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招聘岗位:辅助人员2人
2、工作内容:日常工作辅助
3、招用条件:大专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五)鹤壁市扶贫开发办公室
招聘岗位;
1、办公辅助3人
工作内容:主要从事文字综合材料、资料整理等办公室工作。
招用条件:30岁以下,熟悉办公设备,能熟练操作电脑,具备一定文字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年龄计算方法: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工勤岗位1人
工作内容:主要从事单位机关车辆管理、驾驶及办公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招用条件:30岁以下,有C1驾驶证,两年以上驾龄,吃苦耐劳,服从单位工作安排,专业军人优先。(年龄计算方法:如30周岁以下指198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六)九三学社鹤壁市委
1、招聘岗位:办公辅助人员1人
2、工作内容:机关日常工作
3、招用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40周岁以下指197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七)农工党鹤壁市委
1、招聘岗位:办公辅助人员1人
2、工作内容:机关日常工作
3、招用条件: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八)中共鹤壁市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1、招聘岗位:办公辅助人员6人
2、工作内容:辅助性工作
3、招用条件:大专学历,40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40周岁以下指1979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九)鹤壁市信访局
招聘岗位:
1、办公辅助人员1人
工作内容:辅助办公室做好文秘工作
招用条件:专业不限,文秘专业优先,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2、法律援助1人
工作内容:从事法律咨询
招用条件:专业不限,法律专业优先,本科以上学历,35岁以下。(年龄计算方法:如35周岁以下指1984年6月21日以后出生)
以上所有招聘岗位
报名时间:2019.6.28----2019.7.4工作日正常时间内
报名地址: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与兴鹤大街交汇处汇金大厦202室。
报名电话:0392-33388973338896
四、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满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
(三)新聘用人员的管理,按照《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执行。
五、工资待遇
按照《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鹤壁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