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加强督导巡查工作,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编外环境污染防治督查督导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人员数量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男女不限,共计26人。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中专学历);
4、年龄32周岁以下;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职在编人员;现在岗、未辞职的编外人事代理人员;
5、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9日至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2)报名地点: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楼大厅(驿城区风光路与中华路交叉口西北角)。
(3)报名办法: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同时交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4张。报名时填写《2019年驿城区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考试报名表》1份。
(4)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单位学历、年龄等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单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人事代理资格。
(5)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于2019年6月27日至28日持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驿城区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保留两位小数。
1、笔试。2019年6月29日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公布的为准,考试科目为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时政热点等。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在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2楼大厅公开公示。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7月5日到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查询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2019年7月6日进行面试,面试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总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7月8日到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查询。
五、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驿城区劳动就业中心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驿城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七、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负责管理、考核,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编制。劳动合同暂签订一年,期满后根据工作表现、单位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续签。
报名咨询电话:0396-2920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