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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南召公安局招聘50名工作人员,低学历要求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6-03 点击次数:606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批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0名看护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招聘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社局,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

二、招聘人员身份性质及人数

招聘人员由县公安局管理,县纪委监察委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无行政或事业编制,无执法资格。主要职责是负责对县纪委监察委留置对象和谈话对象的看护。招聘名额50名,其中男性38名、女性12名。

所招聘人员依法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保护、休假等方面相关合法权益。所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南召县公安局从事规定工作。所招聘人员工资等相关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

三、招聘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按每人2100元/月(含“三险”个人应缴部分)执行。执行看护工作期间,发放看护人员补贴。

四、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德端正;

2、男性18岁至30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前、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8岁至35周岁(2001年1月1日以前、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有政法工作经历的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3、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及中专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5、政治坚定,纪律严明、勇于奉献、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自愿从事看护工作;

6、同等条件下,退役士官士兵、警察类院校毕业生、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民警配偶子女优先聘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治安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的;

4、现正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或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纪律或规定被辞退解聘的;

5、曾因违反有关纪律规定被原工作单位解聘的;

6、配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7、本人或者配偶、直系亲属、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看护工作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步骤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5月30日在县电视台、南召政府网站等处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0日至2019年6月1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2、报名地点:南召县行政综合楼西三楼人社局会议室(新公安局对面),咨询电话0377--61237028,61237016。

3、报名办法:采取应聘者现场报名方式进行,应聘者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应聘人员户籍地不限)、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军人入伍证、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政法工作经历证明,如实填写《南召县公安局招聘看护人员报名表》,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交单色蓝底背景、正面、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5张。

报名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与资格。

应聘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应聘者要时刻关注南召县政府网站或人社局网站、微信公众号通知,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准考证通知单,未参加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三)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

本次招聘笔试占总成绩的30%,面试占总成绩的30%,体能测试占总成绩的40%(1000/800米,纵跳摸高),合计满分100分。

1、笔试: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超过1:3时组织笔试,报名比例等于或小于1:3时直接进行面试。参加笔试的人员为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合格的全部报名人员,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时政常识、法律常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掌握情况。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拟聘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同时进入面试);如果取消笔试时,全部报名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为参加面试人员,项目为:(1)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2)纵跳摸高。体能测试的标准为河南省公安厅下发的《全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标准和实施细则》,体能测试前,考生需签订体能测试协议书。

4、体检:根据总成绩按拟聘用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依次按笔试、面试、体能、学历层次高低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统一到指定的医院或专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5、政审:体检合格人员为政审对象,政审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及有无违法犯罪情况审查,政审参照公务员政审规定进行。

(四)公示及聘用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由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六、相关待遇和管理方式

招聘人员确定后,依法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对于在用工期间违反单位管理规定及其他不适宜从事看护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按相关规定处理。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半年,试用期内不能提出辞职申请,试用期内不适应看护工作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七、监督及其他要求

1、招聘工作面向社会公开进行,纪检监察机关对招聘工作全程监督,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2、对违法规定及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附则

1、本方案由县人社局、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2、如有未尽事宜,按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