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招聘,接受社会各部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127名 招聘过程中如有空岗,名额顺延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中)
高中教师22名:语文3名、数学3名、英语4名、物理3名、化学2名、生物2名、政治1名、历史1名、地理2名、美术1名。
初中教师30名:语文5名、数学7名、英语5名、物理2名、化学1名、生物1名、政治2名、历史1名、地理1名、体育2名、音乐1名、美术1名、信息技术1名。
小学教师65名:语文30名、数学15名、英语7名、体育4名、音乐2名、美术3名、信息技术1名、科学3名。
幼儿园10名。
三、招聘条件
(一)在职优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二)女,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男,4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四)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中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初中或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同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小教一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报考高中教师岗位需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证书、中教二级(或职称过渡后的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
(六)2009年至今获得以下奖项之一:1.特级教师;2.河南省教育教学专家,省级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省教研室观摩课或示范课(授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省教研室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获奖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3.郑州市市级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市教研室观摩课或示范课(授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市教研室优质课二等奖及以上获得者(获奖课内容与报考岗位一致);4.地市及以上名师、学科带头人、学术技术带头人。
(七)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近5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国家和河南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与要求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郑东新区管委会网站、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等媒体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及通知仅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发布。
(二)现场报名
时间:2019年4月8日-2019年4月9日9:00-18:30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郑东新区农业东路与天瑞街交叉口)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报名:《郑东新区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在职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点击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3张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普通话证、第一学历与符合报名条件的学历证和学历认证报告及其它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资格初审
工作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拟面试人员。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招教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1:2,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
(四)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内容为模拟上课与答辩,其中模拟上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60%,答辩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五)资格复审
根据面试成绩,对拟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即到相关发证单位对报名时提供的荣誉证书进行核实,凡弄虚作假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六)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郑州集中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东新区智慧教育云服务平台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公告、其它与招聘过程有关的公告、通知的要求执行的,视为弃权。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二)经考察合格后无故放弃的应聘人员,记入郑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诚信档案库。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四)受聘人员需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受聘在职教师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郑东新区管委会核验后办理人事手续。在郑东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七)受聘人员未按郑东新区管委会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人事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郑东新区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九)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371-680800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