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特制定本招聘方案。
一、招聘单位、岗位及人数
1.招聘单位: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2.招聘岗位及人数:专业技术人员1名,岗位具体要求详见《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 招聘范围及对象
1.应聘人员的学历为国家统招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包括2017年毕业生)。
2.应聘人员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至35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详见《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一览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4.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同时发布(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www.hrss.gov.cn;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址:www.iitha.gov.cn;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址:www.hndz.org)。发布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至11月14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7年11月15日至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郑州市花园路2号南楼203房间)。
联 系 人:王琳 耿琛
联系电话:0371-65966651
2.报名需携带资料:
①填写完整的《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7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hndzrsk@163.com。
②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学历、学位证认证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毕业的考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照5张(含电子版)。
④如已参加工作的,需所在单位开具现实表现材料和同意报考函(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资格审查以公告中招聘范围及对象、招聘条件及《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中招聘专业要求为标准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河南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公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持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到原报名处领取本人《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笔试以闭卷形式进行,时间为100分钟,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公布。
笔试前,招聘岗位人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1:3比例的,取消本次招聘。变动情况将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公布。
参加笔试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到达考场,凭《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对号入座。笔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在笔试成绩公布时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分析判断能力等方面的综合素质。 面试当天,未到场人员面试成绩视为零分。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现场公布成绩,结束当天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公布成绩及排名。
(四)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分别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报考同一职位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总成绩和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网站公布。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名人员本人负担,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五)考察与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核与政审。考察采取查阅档案资料为主、走访调查为辅的形式进行。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不再依次递补。
(六)拟聘用人员公示
考察与政审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五、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其工资待遇按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纪检组负责监督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对弄虚作假、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咨询电话:0371-65966651
监督电话:
0371—65509897(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监察室)
0371—65509813(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人事教育处)
0371—69690394(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