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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丨郑州新密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公告

来源:本站 发布日期:2017-06-17 点击次数:2727

一、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及资格条件见附表(2017年新密市公安局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主要从事警务辅助性工作。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说明如下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担当奉献、吃苦耐劳精神,道德情操良好,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分配;

        (二)、具有新密市户籍;

        (三)、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取得规定的学历证书。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证书,并能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时间到岗工作,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87年7月1日后出生至1999年6月30日前);

        (五)、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身体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六)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

        (七)有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具有吸毒史的;3.曾被开除党籍、团籍、高校学籍和机关事业单位公职的;4.服兵役期间受记大过或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5.有较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6.家庭成员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7.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其它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招聘公告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严格按照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考试和聘用资格。

  1.报名时间、地点。报名时间:2017年6月19日至20日;报名地点:新密市就业服务管理局一楼大厅(平安路与栖霞路交叉口东北角)。

  2.报名时应持证件。报名人员报名时应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新密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同时,提交1寸同底版(红底)近期免冠照片2张。《新密市公安局2017年公开招聘合同制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由考生个人从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自行下载。报考者不得委托他人报名。

  3.资格审查。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凡发现报考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同时领取《体能测试通知书》。

  (二)考试。考试包括体能测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体能测试成绩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体能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体能测试时间、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2.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根据招聘岗位的性质、岗位特点和对工作人员的要求,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从事相应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相关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在新密市人社局政务公开栏公布。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其中:报考反恐队辅警岗位的考生体能测试成绩要求达到100分,否则,不得进入面试。因上述原因导致反恐队辅警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要求,可适当降低面试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1.4的比例。原系解放军、武警部队侦察兵,或在团级以上单位组织的军事体能大比武或格斗、擒拿比赛中取得优秀成绩并荣获相应表彰和证书的退役士兵,报考反恐队辅警岗位可不参加体能测试,直接进入面试。

  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在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和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发布。面试地点、时间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三)体检。根据面试成绩,按拟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因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出现不合格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拟招聘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走访座谈等方式进行。考察的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遵纪守法情况。因考生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出现不合格时,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情况,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新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栏和新密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xinmi.gov.cn)向社会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管理及待遇。公示无异议后,由新密市公安局委托经市人社局审定具有相应资质的人才(劳务)派遣公司按照相关程序统一派遣,实行人才(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发放临时生活补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人才(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执行工资标准为1600元/月(含个人应承担的社会保险部分,并随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同步调整),并按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待遇。另外,用人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奖励工资。试用期满,由新密市公安局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辞退。

附件:新密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计划表.xls